安阳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丨非机动车乱抢道 “各行其道”何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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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行驶
■“街头直击不文明交通行为”系列报道之②
■非机动车乱抢道 “各行其道”何其难?
记者 麻翛然 赵慧 实习生 贾雨萌 文/图
城市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的就是“各行其道”,保证出行安全、有序。然而总有一些非机动车驾驶人,在明明可以使用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却非要驶入机动车道。本期“街头直击不文明交通行为”系列报道关注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这一现象。
市民在机动车道上骑公共自行车
■现场直击:市区个别机动车道上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试比高”
8月1日8时许,记者在文峰大道与钢三路交叉口见到有些年轻人骑着电动自行车旁若无人地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其中有一位由西向东沿文峰大道行驶的年轻男子一手搭在腿边,一手扶着车把,快速行驶在车流中。
在解放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记者在交叉口西北角观察了十几分钟,期间有多名群众骑着电动自行车沿着东风路行驶,在该路口交会处,其中一部分群众选择驶入非机动车道,但仍有一部分群众继续行驶在机动车道上。解放大道自东向西的机动车道上车辆川流不息,但是有些群众却丝毫不在意,骑着电动自行车以极快的速度穿行在车辆之间,甚至与身旁的机动车“并驾齐驱”一段路程。而在路口中央,记者还见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不按斑马线行驶,直接斜穿马路的惊险场景。
如果说记者所在的东风路路段、解放大道路段都相对较窄,那么看看前一天在中华路上的发现。7月31日7时10分许,记者驾车沿中华路自南向北行驶,在中华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以北,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自行车沿着中心隔离带同向行驶中,期间他几次回头似乎想要横穿马路,自行车车身还跟随着摇晃起来,让途经的机动车不得不躲避。在中华路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几辆电动三轮车依次由路边闪口驶入中华路的机动车道,向南扬长而去。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行驶
■群众声音:无奈还是无所谓?多数市民对此类现象习以为常
那么,针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行为,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在文峰大道与梅东路交叉口,记者试图拦下几位走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绝大多数人都选择视而不见,快速驶离现场。有一名群众表示:“之前经过的路段在修路,不能走非机动车道。现在走的这段路没修路,但是这会儿走非机动车道一会儿到前面路口碰见修路的还是要出来,不如直接就走机动车道。”
也有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面对记者情绪有些激动,市民马先生说:“我也不想走机动车道啊,可是这些路本身就那么窄,只画条白色实线进行区分,很容易就驶入机动车道,有些非机动车道内停放着机动车,非机动车道更窄了,更不好走。不走机动车道怎么办?”
也有很多群众对此类现象表示无奈。“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太危险,尤其是晚上,这些非机动车黑黢黢一团,稍不留神就可能撞上。”家住文峰区华强城的赵先生表示,他曾经多次遇到过类似现象,但是自己也无法解决,他表示很无奈。
住在梅东路园中园小区的黄女士告诉记者:“很多人驾驶非机动车走在机动车道上左摇右晃,给周边车辆带来隐患。但是很多机动车侵占了非机动车道,这些非机动车又能怎么办?”
采访期间,记者还惊讶发现,一些群众对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有一些让人担忧的认识。很多群众对此类现象习以为常,认为关注这类现象没有意义,还有群众直接发问:“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不算什么吧?最多算是违规。”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违法行驶
■部门回应:行为属违法 但执法有难度
“可以明确告诉大家,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民警介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要处以20元罚款;如果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道的,要处以20元罚款;非机动车存在逆向行驶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据了解,我市自7月中旬开始,交警部门针对非机动车展开了专项治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记者在现场目击了交警执法全过程,发现有超过一半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对交警的执法有抵触心理,甚至对交警执法合法性提出质疑,个别非机动车驾驶人还采用“软磨硬泡”的方式逃避警方执法。
“其实我们执法,处罚不是目的,主要是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角度出发。”上述民警介绍了一起发生在2016年10月的交通事故,当月15日6时15分许,在中华路安林高速高架桥南侧100米左右,61岁的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自南向北的机动车道上,被一辆同向行驶的河北牌照大货车撞上,事故造成李某死亡。据警方调查后认定,货车司机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但是李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也需对该事故负责。
短评
叫停“任性”车 不能仅靠执法部门
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执法部门对此类行为予以整治并依法处罚。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还需要“疏”“堵”结合。
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执法部门也依法展开过治理行动,在一定时期内也确实起到成效。但是缘何至今此类情况依旧屡见不鲜,在报道中甚至有受访群众对此类现象习以为常,认为没有关注的必要。一方面说明在执法层面——也就是“堵”的层面,出现了一些执法部门后续乏力的情况。另一方面,一些深层次的原因值得深究——实际道路情况的不允许、相关普法教育的缺位以及群众自身认识、素质的问题。
杜绝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前提是有别的道路可走,而现实情况却让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些尴尬,有些是可走道路设置不明确,有些则是设置的道路被侵占,所以会有不少受访者表示无奈。因此在这一点上,需要规划、建设、交通部门对城市道路有一个更为合理的规划建设。
同时,执法部门应该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包括案例的教育和法律知识层面的教育。曾几何时,酒驾在不少人认知中仅仅是存在危险,但是执法部门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时,也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如今几乎很少有人轻视酒驾的危害。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正面临着当年酒驾的境况,所以加强教育和普法不容懈怠。
最后笔者也要提醒群众一点,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不会重获。与仅存于新闻报道中的惨痛教训相比,实际生活中走机动车道带来的便捷的确更具诱惑力。但是与珍贵的生命相比,麻烦一些又算什么呢?
叫停“任性”车不能仅靠执法部门,还需要着手从问题根本处着手解决,还需要从公众认知上加强认识,不能“釜底抽薪”,终是隔靴搔痒,这类交通违法现象仍会屡禁不止。(赵慧)
■本文编辑/朱琨 审核/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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